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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6章 用握笔的手拿刀,去杀戮

小说:北宋大丈夫作者:迪巴拉爵士字数:4120更新时间 : 2019-03-22 12:30:00
  “交趾人在集结,眼看着人多势众,我军士气低沉,此刻振作士气的手段不多,最好的法子就是先胜一阵。”

  曾公亮看着前方即将接敌的骑兵,说道:“所以他去了……”

  当年沈安在府州的经历大家多有怀疑。沈安对折家有恩,折继祖会不会舞弊?把功劳弄给沈安,让他立功。

  曾公亮也怀疑过,可现在这些怀疑都消散无踪,荡然无存!

  萧固担心的道:“他一介少年,还是文官,这是……”

  这是去送死吗?

  你最多在后面跟着就很好了,竟然去冲阵。

  “杀!”

  黑色的长刀挥动,捅刺而来的长枪被轻松斩断,随后只是轻轻一拖,前面的交趾人的脖子那里鲜血飙飞。

  左边依旧是严宝玉,右边却是黄春,只是一个冲击,就冲乱了交趾人的那点骑兵。

  “杀敌!”

  沈安带着骑兵在敌阵中来回冲杀,后面的曾公亮等人见状就动心了。

  交趾人仓促之间列阵,阵型有些薄弱,此刻被搅乱之后,分明就是一次机会。

  “趁势掩杀吧?”

  萧固觉得大功就在眼前,只要一战击溃交趾人,此后大宋就在西南占据了主动权。

  “撤了!”

  “他们竟然撤回来了!”

  前方的沈安突然带着人从左侧杀透敌阵,然后开始后撤。

  “敌军的弓箭手在集结!”

  王轮一句话就解答了他的疑问。

  就在后面一点,交趾人的弓箭手正在张弓搭箭。

  密集的箭阵让人看了头皮发麻,若是敌军来个敌我不分的覆盖,那一千多骑兵绝对会损失惨重。

  再不撤退,骑兵就是敌军弓箭手的目标。

  “后方敌军再次结阵。”

  宋士尧面色凝重的道:“敌军是精锐!”

  骑兵飞快的后撤,当回归本阵时,人马的身上都是血迹。

  “我军可威武?”

  沈安在阵前喊道。他策马在阵前来回游走,手中的黑色长刀还在往下滴血。

  那些将士见到了刚才的冲杀,那些畏惧渐渐在消散。

  沈安是文官,文官都率队去冲阵,咱们是武人……卵子呢?还在不在?

  “威武!”

  于是喊声整天。

  沈安笑了笑,说道:“对面的是交趾人,他们此来就是抢掠,他们会抢掉看到的一切东西,怎么办?”

  “杀光他们!”

  黄春在边上振臂高呼着。

  “杀光他们!”

  在看到骑兵冲杀的顺利后,军心士气陡然提振。

  “敌军在集结!”

  “多少人?”

  “两万余!”

  曾公亮的眼中多了冷色,问道:“可有把握?”

  “事后可能需要磨刀!”

  沈安的回答让人愕然,然后心中大定。

  砍杀多了,长刀会钝,需要磨一磨。

  “敌军发动了!”

  交趾人在集结,速度很快,一个将领在前方嘶喊了一阵子,然后长刀一指这边,呼喊声震天响。

  有人在颤栗,有人面色煞白,有人在念念有词……

  文官上阵本就是不务正业,属于强行给自己加戏。此刻面临优势敌军的冲击,这些人再也没了什么名将的梦想,只想离开这里。

  “等的就是这一下。”

  “神威弩准备!”

  大杀器一直在隐藏着,就等着这个时候使用。

  交趾人在狂吼着,剩下的四百余骑冲在了最前面。

  沈安在观察着,身后的弓弩开始倾斜对准了天空。

  神威弩在被发明出来之后,就只在府州那边应用过,一战击溃了西夏人。

  西北威震敌胆,但这里是西南。

  敌军在出击,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

  “一百五十步……”

  “弩……放!”

  一阵密集的扣动弩机的声音中,天空中多了一片黑云。

  正在狂奔的交趾人纷纷抬头,呆滞的面上多了惊愕!

  这么远的距离,怎么来的弩箭?

  那些正在准备箭矢的交趾弓箭手们已经完全懵逼了。

  交趾也有弩弓,只是少,而且在他们的印象之中,弩箭是不可能那么远的。除非是宋人的床弩,可床弩多大?而且那弩箭就和长枪一般的粗大。

  所以当由弩箭组成的黑云扑了下来时,惨剧发生了。

  弩箭带着巨大的冲击力冲了下来,惨叫声马上就弥漫开来。

  若说两万余的交趾人在冲击时是一个巨大的图案,那么此刻这个图案就出现了一个空白。

  密集的弩箭在这片空白里颤动着,就像是一片树苗。只是它们是根植在肉体之中,以血肉为养分。

  最前方的一个高大交趾人举起盾牌,成功的避过一劫。

  他放下盾牌,看着蔚蓝的天空,不禁咧嘴笑了。

  此刻双方的距离已经很近了,弓弩二次上弦的时间,足够他们和宋人接触……

  他举起长刀,仰头咆哮着,身后的交趾人都纷纷嘶吼着。

  “一群蠢货!”

  曾公亮摇头叹息着,就在身后,弩阵已经上好了弦,正在装弩箭。

  敌军在突击,弩箭装好,斜指天空。

  弩阵不可能完成独自退敌的任务,但它们可以给后续的敌军造成巨大的伤亡。

  黑云再次出现在空中,交趾人愕然发现自己错估了宋人弓弩的发射频率,然后……

  “敌军进退两难。”

  宋士尧很是欢喜,密集的弩阵让他的紧张渐渐消散,竟然跃跃欲试的准备冲阵。

  在原先的历史上,此次交趾入侵,宋士尧等人全数战死……

  而现在交趾人正在弩箭中挣扎着,这历史……

  它逆转了!

  我要逆转这该死的历史!

  沈安的眼中渐渐多了血丝,他想起了历史上的那场屠杀。

  十四年后,交趾人大举入侵广西,陷邕州、钦州、廉州,随后屠城。

  猝不及防的大宋死伤惨重,但交趾人的屠城却激怒了赵仲鍼,于是大军云集。

  反击!

  但那有何用?

  那些冤魂在城池的上空飘荡着,看着大宋的国祚渐渐消亡。

  可今天我却来了。

  我要逆转这该死的历史!

  沈安的手举了起来……

  “弓箭手……”

  “放!”

  无数箭矢飞舞在空中,第一排的长枪手们开始准备。

  “长枪……”

  长枪手平端着长枪,死死的盯着冲来的交趾人。

  “刺!”

  长枪密集捅刺,沈安看到那个高大的交趾人一刀就砍掉了枪头,然后冲杀了进去。

  这是陷阵的悍将!

  沈安拎着长刀走了过去,他觉得胸中有些热流在涌动,让他渐渐失去了理智。

  “保护郎君!”

  黄春喊了一嗓子,第一个跟上。

  “沈安要做什么?”

  前方的长枪手在不停的捅刺,惨叫声传入耳中,让萧固的脸色发白。

  曾公亮也看到了,他纳闷的道:“已经相持住了,沈安去前面作甚?”

  他看向了边上的宋士尧。

  宋士尧说道:“曾相,下官杀过人之后,第二次见到敌人就忍不住了,会……会失去理智,只想杀人。”

  那个交趾悍将在冲杀着,前方无人能挡。

  一支长枪突然刺来,交趾悍将挥刀格挡,顺势准备斩杀对面的宋军。就在此时,侧面一把黑色的长刀劈砍而来。

  交趾悍将的反应速度很快,及时调整,长刀划过圆弧……

  铛!

  他挡住了这把黑色的长刀,也看到了那张显得有些稚嫩的脸,然后愕然发现,自己的刀竟然断了……

  交趾的冶炼技术本就不行,此刻遭遇了陨铁打造的魔王,加上沈安是倾尽全力的出手,才一接触,就斩断了对手的长刀。

  黑色的锋刃划过肩膀,留下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巨大伤口。

  交趾悍将仰头长啸着,竟然挥舞着剩下的半截断刀,准备一刀枭首。

  “杀!”

  双方交错而过,交趾悍将颓然跪地,断掉大半的脖子摇摇晃晃的,最后倒在了肩膀上。

  沈安在看着前方,肩头的疼痛都被忘却。

  无数次清晨,他和折克行学习着战阵刀法。晨曦中,他无数次和折克行等人交手,一次次失败,换来的是今日的锋芒毕露。

  “杀敌!”

  无数宋军被这短暂的拼杀给刺激的嗷嗷叫,长枪刺杀的速度更快了,弩箭的发射速度更快了……

  沈安举刀喊道:“反击!反击!”

  无数长枪手在呼喊着:“反击!反击!”

  敌军的士气在降低,这就是反击的时机到了。

  长枪手们在前进,密集的捅刺让那些交趾人如同风中的杨柳,拼命的扭曲着身体,想避开那些锋锐的枪头。

  “弩箭……放!”

  “放箭!”

  箭矢在空中飞舞,沈安已经被黄春和严宝玉联手架了出去。

  他的肩膀在流血,这是那位交趾悍将临死前的杰作,盔甲都没挡住。

  他的眼睛变成了红色,一脚踹开了黄春,说道:“敌军锐气已失,骑兵,让骑兵准备!”

  黄春对严宝玉使个眼色,可严宝玉却摇摇头。

  沈安此刻分明就是杀红眼了,谁拦谁倒霉。

  “安北!你不能再去了!”

  沈安刚才的奋力拼杀都被文官们看在眼里,在沈安和那悍将互相劈砍的一瞬,萧固甚至都失声尖叫了起来。

  “够了,你已经……”

  曾公亮看着他肩上的伤口,说道:“够了!已经够了!”

  刚才他虽然没有尖叫,可心跳的速度却快的惊人。

  临行前赵祯可是说过了,让他约束着沈安,不许他上阵杀敌。

  可这会儿沈安已经上阵两次了。

  沈安笑了笑,坚持着上马。

  曾公亮知道拦不住他,可作为文官,他真的不理解沈安这种近乎于嗜血的冲动。

  “为何?”

  此战大宋必胜,你为何还要去冲杀?

  傻子也不会这么干!

  一千余骑兵已然整装待发,交趾人发现了宋军准备全军掩杀的企图,正在拼命的冲击。

    如果冲击不动宋军的阵列,稍后骑兵的突击将会让他们后悔终生。

  此次伏击宋军,是经过了李日尊的首肯,并报以很大的希望。

  若是成功,就顺势掩杀过去,夺取宋人的广南西路。

  那样的话,交趾的国土就骤然扩大一倍,而且广南西路有多少宋人的宝贝?

  到时候工匠有了,能为交趾打造出宋人的兵器。

  女人有了……

  想想宋人的女人……

  交趾的黑矮瘦,宋人的女人放在那边就是绝色。

  所以他们的动力十足。

  但现在这个野蛮的动力却遭遇了礁石。

  士气高涨的宋军牢牢的守住了阵列,并开始发动反击。

  “必须要反击他们!”

  沈安解释道:“交趾人野心勃勃,是的,某一直是这么认为的,现在这些伏兵就验证了某的说法。大宋需要用一场拉枯摧朽般的大胜来震慑交趾人,随后方能全力专注北方……”

  曾公亮不解的道:“可现在……无需你上阵,你……你傻了吗?”

  你傻了吗?

  曾公亮代替那些文官问出了这个问题。

  他们一直不理解拥有着大好前途的沈安为何要和武人厮混在一起,更不理解他不惜命的冲杀。

  咱们是文官啊!

  运筹帷幄好不舒爽,谁特么去冲杀啊!

  傻子才去!

  “你为了什么?”

  你特么的疯了吗?

  安安稳稳的坐着等升官不好吗?

  沈安笑了笑,伸手摸了一把肩上的伤口,只觉得一股子热血在奔涌着。

  他指着那些在高呼酣战的宋军将士,振眉道:“看看那些将士,他们在为了大宋而流血,可我们却在骂着他们……”

  他没去管曾公亮和文官们那渐渐难看的脸色,渐渐提高了声音,“贼配军!那些在为了大宋和我们而流血的兄弟们被人骂为贼配军!为什么?”

  周围的将士都低下了头,那些紧握着刀枪的手上青筋直冒。

  呛啷!

  沈安拔出黑色的魔王,说道:“因为文人从未去直面过大宋的敌人,他们不敢,他们从不敢拔刀,不,他们都不敢佩刀!”

  “大宋武力不彰,可辽人和西夏人在虎视眈眈,沈某不断的冲杀,只是想告诉你等……大宋处处危机,文人应当杀敌,你们握笔的手也该能拿刀,然后去杀戮,去和大宋的敌人厮杀,仅此而已。”

  沈安看着前方,喝道:“让他们闪开!”

  “避开!”

  有人在大喊着,于是阵列中间裂开了一个通道。

  沈安长刀前指,喊道:“谁是大丈夫?谁敢跟随着沈某去杀敌?卵子呢?男人的卵子呢?”

  轰!

  所有人的脸都红了。

  绝大多数人是振奋,是热血奔涌的脸红。

  极少数的几个文官是羞怒的红……

  沈安的目光扫过那些文官,眼中有些轻蔑之色。

  他策转马头,率先冲进了通道。

  身后是那些涨红的脸,以及手足无措的尴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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