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出茅庐

小说:今天若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作者:刘江浩字数:3019更新时间 : 2019-07-11 12:41:59
    进入社会的第一份工作是当一名调酒师。

    2004年12月,具体是几号我已经记不清了,父亲给了我三百元钱再帮我买了张去厦门的火车票。在火车站等候列车时,我们父子之间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表现的很不舍的在那反复叮嘱。我们只是沉默地坐着。我知道父亲是担心我的,但对于我的倔强他也是无奈的,那些年父亲的事业刚刚起步,实在是抽不出身来照顾我,内心其实对继母也并不信任,既如此,只有选择送我去二爷那边,心想着自己的亲弟弟应该会照顾好他的侄子吧。

  火车站里人员黑压压的全是人,拥挤不堪。我们就这么一直坐到长长的汽笛声响,才起身。我与父亲互相告别,望着父亲转身离去的背影,那一刻我却心有不舍。虽然从小与母亲无数次的分别,早就锻炼出我坚强的性格,但这一次我依然落泪了,这种感觉是不一样的,只有我自己才能体会,我想所有男孩子都和我一样,对父亲有种别样的情感。这份感情中除了亲情之间的爱还有崇拜,更想证明自己的能力提高在他心中的存在感,正因如此,我只有选择假装坚强的一路前进。

  火车渐渐离站,透过窗早已看不到父亲的身影。相信那一刻父亲心里也一定会难过。我对应着车票找到自己的座位,与我同坐的是一个比我大五六岁的姐姐。已经记不清她的名字,只记得她的终点站也是厦门,还记得一路上我是靠着她的肩膀睡过去的。等醒来的时候,车已经到了福建省的地界内。我不好意思地看着她说抱歉,她看着我,擦擦肩上我流出的口水,于是我俩相视一笑化解了那份尴尬,变得亲近了不少。我猜想她的家里一定也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弟弟,看到我许是想到了她那可爱的弟弟,为表示感谢,我大方的给她买了一桶泡面和一瓶矿泉水,并且泡好了端到她的面前。她以微笑回应我,内心应该觉得对我一路的照顾是值得的。

  列车一路往厦门方向开去,沿途我们看到很多香蕉林,当路过繁华的都市时,看到街上的车水马龙,大厦林立,我充满了好奇,时不时向她询问,询问着有关城市里的一切事物,她不厌其烦,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感到非常幸运,心想着以后若有所成就一定要找个机会报答她。其实我们分别的时候她留过一个电话号码给我,我写在有一张纸条上,装进口袋,因为自己那个时候还小做事没心没肺,丢三落四的,等想起的时候,纸条早已不见了踪影。这段萍水相逢就此没了后续。生活往往就是这样,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有许多过客,或长或短,不必留恋,不必悲伤,他(她)只是漫漫人生路上的一段风景,为充实我们的生命而来。

  走出火车站,顺利找到二爷。他身边跟着一位长相漂亮,气质高雅的女人。我按照二爷的要求喊她二娘。内心知道这不是我从小见过的那位贤惠的二娘。我隐藏了内心的疑问,知道面前这二位是我在厦门生存下去的依靠,更知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假装很喜欢的模样应付着她,心想着先站稳脚跟再说。

  二娘亲热地同我打着招呼,指示二爷带我去买新衣服,厦门与老家的温度相差太多,一上车我就脱掉了棉袄和羊毛衫,看着车外的行人,大多都穿着一件薄薄的外套,还有穿着单衣和短袖的。

  二爷接到指示立即执行,我们乘坐的小轿车是别克君威。那一年二爷只有三十出头,无法想象,他一个只念了小学二年级,连普通话都说不标准的,除了会开车没有任何一技之长的人,却能开着如此豪华的车子,身边还能陪伴着如此漂亮的女子。我们走进一家名为“SM”的大商场,他们让我随便挑选,我每拿起一件衣服,就偷偷看标签,走了几家店,最便宜的也是一两百起步,便故意借口不喜欢,想着啥时候抽空去买几件便宜的,毕竟身上还剩下两百多元。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刚来厦门的那会儿,内心还保留着农村孩子身上的淳朴善良,不忍心浪费,更不好意思无故用别人的钱。

  在商场转了几层楼都没看中一件衣服,二爷领悟到了我的想法,便不经我同意,按他自己的眼光为我选了两套衣服和一双帅气的旅游鞋。我很是喜欢,并十分佩服二爷的品味,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换好新衣后,照着镜子,里面的自己果真变了个样。二爷东瞧西瞅的,似乎还不满意。为了能更好的衬托出他在厦门“刘总”“二哥”的地位,他努力将我打造成“翩翩公子哥”的形象。于是我又按照他的要求换了个发型。这下总算是让他满意了,本就阳光帅气身形挺拔的我,加上这一打扮,很是抢眼。站在那里,就能吸引很多路人的眼光,回头率很高,这些都满足了年少时我那小小的虚荣心。

  搞定这些后,二娘领我们走进了一间湘菜馆。三个人点了五菜一汤,按照他们的命令,我勉强点了个炒鸡蛋,其他全是他们的杰作,我仔细看看菜单上的价格,随便一个菜都够我在老家吃上一个星期的大鱼大肉,正因如此,待饭菜以上来,我就风卷残云似的吃了三碗米饭,喝了两碗汤,离开酒店的时候我仍然不舍地望着饭桌上的剩菜,小声的询问能不能打包带回去我晚上吃。二娘大气地回应我,晚上要带我去吃更好吃的,我这才恋恋不舍的跟着他们起身走了。

  他们住的地方是在厦门一个高档小区内,叫“金尚小区”。依稀记得是808号房,打开门的那一刻,我简直是目瞪口呆,无法用语言来形容那一刻的心情,更不能准确地形容他家的豪华和气派。整个就是楼中楼。一楼大厅,餐厅,厨房,客房,洗手间等一应俱全。大厅中间一个旋转木质楼梯延伸到二楼,二楼有一间主卧,一间儿童房,一间书房还有一个洗手间。家里请了一位阿姨专门负责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还有一个小孩,他那一年大概四岁左右吧,名叫“吴浩”,显然不是二爷与这位二娘的孩子,小浩浩是典型的城市娃,家中的小宝贝。虽然年幼,但言谈举止大方,穿着的衣服一看就是不便宜的牌子货。通过这些观察,我大概能判断出二娘是一位离异的单亲富婆。不知道二爷是如何将这位二娘哄骗到手从而平步青云的,至少那个时候从我的人生价值观来看,无法正确地评价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否合乎社会的人情伦理和仁义道德。我想我需要做的就是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在这个梦想的城市扎根,让自己彻底走出农村。

  我的到来似乎给他们平淡奢华的生活增添了不少波澜。第一天的所有安排都是二娘精心策划的。我被安顿在一楼的客房,床上用品都是新的,整个家到处都是好闻的香水味,为了让自己迅速融入这样的环境,便迅速整理好自己的行李,洗个热水澡后休息了几个小时。下午五点左右我被叫醒,带他们到一个高档的海鲜酒楼。菜单上的价格高的我不忍直视,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贵的心疼。每次坐在这样的饭桌上,我就能想起母亲的生活,还有奶奶的规定——一个星期只许买一次猪肉吃。更能清楚的记得,就在前不久我在学校读书时一个星期的伙食费才五元钱。

  反正用的不是父母和我的钱,我只要跟上他们的节奏,努力“适应”他们的这种奢华的生活。不幸的是这种生活方式在未来给我造成了诸多的问题,一度因为这种过度消费给自己增添了不少烦恼,最后落得苦不堪言。

  今晚的活动安排的十分紧凑,一吃完晚饭我们便驱车来到一家名为“海伦娜”的酒吧,场子并不算大,但十分舒适。小小的舞台上有一组外国乐队在表演,有弹吉他的,弹钢琴的,主唱是一名菲律宾籍的女歌手。我们跟随着一个老板模样的光头大叔走进一个包间。紧接着一个漂亮的被称为“公主”的女孩端上水果拼盘,小吃还有啤酒。那些啤酒多年以后我还记忆深刻,因为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喝的啤酒——科罗娜啤酒。女孩十分客气,双手端杯对我们依次敬酒。二爷介绍,那位光头大叔正是这个酒吧的老板,今晚来此的目的是确定我日后在此地工作。我学着女孩的动作,双手捧着酒杯起身弯腰敬老板,光头老板端起杯一饮而尽,我更是仰头一口干掉。老板很喜欢我,把手搭在我的肩上温和地对我说:“小刘,明天开始你就来这上班,跟着吧台长学调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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