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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那傻子

小说:不做神仙做地主作者:网管来碗面字数:4312更新时间 : 2020-02-15 17:00:00
  春雨缠绵,一下就是大半夜,整个山野中除了朦胧的月色光辉,又笼上了一层蒙蒙烟雾。氤氲蔼蔼中,两块巨石天然形成的缝隙下,凌罗昏昏欲睡。

  咔嚓,两块石头撞击出的火星四溅,降落在前方的一堆架好的柴木上。

  呲啦,刚刚淋过雨的枯枝带着潮湿气味,浓烟袅袅升起,云白的浓烟中,火苗也徐徐燃烧了起来。

  “阿嚏——”凌罗打了个喷嚏后,原本打算裹裹潮湿的衣裳,却不料伸手朝着胸口一摸,只摸到光滑的身子,衣裳全都不见了。

  唐隐将手中的湿衣衫抖了抖,挂在架在火堆上面的木柴上,烘干。

  “把脚丫子伸到火堆旁边,能暖和点。”唐隐关切望了一眼身边的凌罗,朝着火堆里又添了些树枝。

  条件简陋,事出有因,也顾不上男女忌讳,凌罗捂着了胸口,并没像其他姑娘一般,发现衣裳不见大声尖叫。

  “你当是烤猪蹄呢。”凌罗打了个寒颤,揉了揉眼睛。潮湿的柴火着起来带着呛眼睛的烟,用手扇着浓烟,凌罗将脚朝着火堆边上伸了伸。

  “也不知雨啥时候停。”凌罗感受到浑身升腾起来的温暖,蜷缩的身子如猫咪一样缓缓舒展开来。

  “来,再烤烤小肚子,别凉着宝宝。”

  凌罗一听这话,脸上红霞飞起,还宝宝,宝你个六啊,随便给女人取昵称,真不害臊。

  唐隐担心凌罗受寒,也惦记凌罗肚子中的孩子,自然多说了一句。

  “等雨稍停,估计长风就会驾车来寻我,等会咱们就回家,你要是困,就在火堆旁边睡会。”

  ……

  西边,四人抬着华美的轿子,飞快的来到了山中。

  轿子身侧,跟随着几个身手矫健的黑衣人,其中一个是领头,膀大腰圆,圆脸的领头上前看了看天坑中,已经没有任何血迹,只剩下燃烧的灰烬,这里除了灰烬,尽是灰烬,已经没了任何尸体迹象。

  “二少爷,未发现任何隐阁踪迹,只是在灰烬里闻到了一股化骨水的味道。”

  轿内是一位身着湖蓝色长袍的男人,湖蓝色的衣袍上滚着金丝边,袖口上的纽扣是几颗圆润的紫黑珍珠,看那衣裳料子是云锦,绣样精巧,绣工繁琐,便知这衣裳价格不凡,加之他脚上蹬着的那双官靴,鞋后跟上还镶嵌着鸽子蛋大的翠玉,便知此人乃权贵之身。

  寻常百姓是不可能穿官靴的。

  男人腰间挂着一只令牌,玄铁打造,令牌正面只有一个大字:霍。

  男人锦缎一般的青丝一半高高竖起脑后,一半瀑布一般顺滑的泼在后背。

  他面带薄沙,蝉翼似的薄纱遮盖下隐约可见棱角分明,眉宇俊逸,一双剑眉似利刃,带着生人勿近的疏离感。他的皮肤,竟润滑如羊脂玉,细看之下,略带晶莹,堪比常年以仙粮滋润过的皮囊。

  暮雨天凉,男人此刻却汗如雨下,面上覆盖的薄纱已被打湿,凸显出他挺拔的鼻骨与轻颤的粉嫩薄唇轮廓。

  “二少爷?”领队何雨低声一道。

  那男人微微勾起唇角,张开薄唇,刚要说话,却鼓起两腮,呜哇一声,呕出一口鲜血来。

  “二少爷,自从与唐跌跌交过手后,您的身子,一天不如一天了。看您这痛的满身大汗,属下就恨不得一掌劈死唐跌跌!”何雨气怒,忙从怀中掏出一只小药瓶,药瓶中倒出一颗朱红色的药丸,递到了男人嘴边。

  男人吞了药丸,一转眼,皱紧的眉头挑了挑,一把撤掉面纱,猝不及防间躺在轿子中打滚开怀笑道“不要笑死小爷了,区区唐跌跌能耐我何?小爷的身子骨强健有力,就是每日呕出三盆的血,也健壮如牛牛!”说着,从口中喷出一柱鲜血。

  男人不以为然的擦了擦嘴角,继续开怀笑道“本小爷才不怕……”说着,再次呕出一柱鲜血。

  何雨大概是司空见惯,对于男人几次三番呕血,并未表现出太过着急,只是心中带着隐隐担忧与对唐跌跌的愤恨。

  却见男人急了,掀开衣摆,褪下下裤,露出下身,揪起身体的一个部分,狠狠道“都是这玩意害本小爷如此吐血,唐跌跌说,这是寄生虫,唐跌跌还说子曾曰过:有长虫寄于双腿之间,引人身体每况愈下,当手起刀落,斩之!”言罢,勾起二指轻巧的抽出何雨腰间匕首,就照着自己裤裆砍下。

  何雨眼疾手快,迅速伸手接下男人的匕首,片刻,醒目的鲜血自掌缝中流下。

  何雨顺利的将匕首夺回,此刻依旧心慌失措,那么惊险的一幕,险险心脏都跳出胸膛。

  而后,一干人等马上跪地。

  “二少爷,您不能听唐跌跌瞎说八道,他就是一个江湖骗子,骗您钱财,又骗您手上情报,重伤您后,还要看您挥刀自宫,这唐跌跌是何人搞不清楚,甚至连这名字是真是假尚且不知,您不能贸然信一个陌生人啊!”

  男人吸了吸鼻子,眼含热泪哭音道“那,到底砍不砍了?”

  “万万不能砍,这是您的命根子,是霍家传宗接代的宝贝!”

  男人四下打量了一圈,撅起屁股趴在轿子中,伸手附在何雨耳边,噘嘴小声问“那你们都有吗?”

  “凡雄类,皆有之。”

  男人略有所思的一点头,伸出拇指塞进嘴巴里一边吸允一边思索,片刻,沉下浓密的睫羽,垂眸望着自己的裤裆,最后龇牙一乐道“那就先当宠物养着。”说着利索的提起了裤子。

  何雨脸一黑,但见男人对那东西没了敌意,便也不再纠正,于是顺着话说到“二少爷英明。”

  “那还不快去给‘它’弄点吃的,不小心饿死了,小爷我可要砍了你们的寄生虫!”

  这话叫何雨下身一凉,皱着脸回应“是。”虽不知要喂‘它’吃啥,可男人命令了,就得应承。

  一名下属上来问“二少爷,这里有化骨水一事,要不要与大少爷汇报。”

  却见那男人脱下靴子猛地朝着那人一砸,翻了个白眼,道“滚!回报你奶奶个熊!”

  怕是自己的身份没有说服力,但见男人又褪下裤子,露出‘它’,用‘它’面对一干人等,装模作样道“此后,本小爷是二少爷,那本小爷身下的‘它’,就是三少爷,位比何雨,以后见了‘它’,如同见了何雨,见了何雨,如同见了它!所以,有什么情报,跟‘它’说,也一样。”

  男人口中的‘它’,自然是双腿之间的部分,这就不好明说了。

  何雨满脸黑雾,却也了然,转身对众人道“此事我与‘三少爷’自有安排,大家无需费心。”

  见何雨聪明,轿子内男人眼神清澈,嘿嘿一笑道“对,无需告诉哥哥,这事小爷我也能查。给本小爷查,查出来的,赏蛐蛐一只,查不出来的,吃大粪。本小爷一定会先找到玄璃公主!”

  轿子帘子撂下来了,轿内片刻传出鼾声,身边的手下立在何雨身后,低声细语“何大人,二少爷这个样子,真的不汇报给大少爷吗?”

  何雨微微叹息“二少爷的痴呆病,没得治,大少爷的意思是,他还活着的时候,就叫他能快乐一天算一天吧。”

  “只是,玄璃公主的事,事关重大,恐是二少爷再这么掺和进来,属下总怕他打草惊蛇,误了大事。”

  “玄璃公主流落人间,已有数载,就连江湖情报中心的隐阁都无法查到蛛丝马迹,如是真叫霍二少查到了头绪,未尝不是好事。且大少爷也吩咐过,给霍二少一个查找玄璃公主的名头叫他玩,想怎么玩怎么玩。”

  “大少爷要照顾傻弟弟,又要兼顾家族事业,真是心力交瘁,幸得大人您这般得力助手才可万事无忧,只是苦了大人您了。”黑衣人对着何雨谄媚。

  何雨暗叹,自己得了这么个苦差事,要跟随霍二少身后照顾他。此番为了追踪玄璃,竟然来到这穷乡僻壤之中,要是将那细皮嫩肉的二少爷伤了分毫,估计大少爷,要发雷霆之怒了。

  “哎,都是命。”何雨仰天望望,摸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吩咐“回府!”

  四人抬轿原路飞奔返回,谁也没发觉,回去时轿子的重量明显较之来时轻了下去。

  ……

  天色渐暗,阴雨渐稀,凌罗倚在墙壁上,又冷又困,昏昏欲睡。

  “醒醒。”凌罗被唐隐唤醒,打了个长拖拖的哈欠,环顾四周。

  “走了,长风驾车来接我们了。”唐隐起身,灭了火堆。

  “好快啊~”凌罗前后左右的望了一圈,却未看到自己的衣裳。

  “找啥呢?”

  “我衣裳呢?”

  唐隐不好意思的一笑,伸手指了指地上一滩灰烬“我将衣裳架在火上,就睡了,醒来一看,烧成灰了。”

  凌罗顿时傻眼,既无语又无奈。

  “我总不能光着身子回去吧?”自己光着身子就算了,奈何唐隐也光着,奈何二人还是深夜共乘一辆车回去。

  “无妨,但你要是实在羞赧,也可与我的身形完美贴合,我护着你下山,别人看不出的,还以为你我是一人。”唐隐说罢,红着脸张开了手“在我怀里,你可别乱摸。”好似他吃了多大亏献身一样。

  “你这是要上演这人版《新婚夜话》啊。”凌罗自然不能采用唐隐的办法,这种不要脸的主意也就他想得出来。

  说话间长风就到了山洞口,在外候命。

  唐隐则出了洞口,将凌罗在内遮掩的严实合缝。

  凌罗有时觉得长风与唐隐就是连体人,怎么主子在哪,他都能及时找到呢?

  长风与唐隐在洞外说了许久。

  之后,唐隐披好披风进来,手上还拿着一件披风,撇给了凌罗。

  “还不能走,我感觉屎意浓厚,解决一泼后,再离开。”

  凌罗披好衣裳,站定在原地。

  “等我,别乱跑。”

  人有三急,凌罗虽想马上归家,可总不能阻拦人家拉臭臭吧,便随他去了。

  ……

  唐隐出了门,便跟随长风朝着西边行去。

  “霍家的何雨出现了,说明什么,长风你说。”唐隐加快脚步,两条大长腿疾步如风,披风被夜风鼓起,哗啦作响。

  “说明他们的傻二少,也到了。”

  “未必,或许是霍大少来了,这么大的事,他们霍家不会叫一个傻瓜掺和。”

  “霍少爷疼爱弟弟,保不齐。”长风道。

  “再疼爱弟弟,也知道事有轻重缓急,寻找玄璃这事,他岂可叫傻子掺和?难不成,傻子不傻,其实嘣精,只是霍家的一步棋?”唐隐勾了勾唇角,眼神中一丝警觉闪过,玩笑中带着严肃。

  “主子,您意思,霍家人也在寻找玄璃公主?”

  “必然。”唐隐加深了眉心的疙瘩,脚步一顿道“霍家来头太大,是敌是友我尚且无法真正区分,可这世上除了上头知道玄璃身世,还只有二公主知道。上头是保护玄璃的,其余人等必然都是二公主的人,二公主对玄璃恨之入骨,怕是要利用霍家,除去玄璃。”

  “那么主子,王二五,到底是不是玄璃?”

  唐隐张了张嘴“传闻玄璃公主有两样东西可证明身份,一个是块皇家玉佩,一个是她后背上有北斗七星红痣图腾,可我观察过,王二五没有玉佩,后背上原本却有北斗七星红痣,可今日脱光她衣裳一看,她后背上的红痣竟然消失了。前后不足一年的时间,红痣却消失的无影无踪,着实令人费解。”唐隐恍惚了。

  王二五到底是谁?是玄璃?是妖怪?他也乱了。

  只是红痣近来忽然消失的事,唐隐还没与上面反应

  “无论王二五是不是玄璃,她都已经被霍家盯上。”

  “所以……”长风问。

  “都杀。”唐隐答。

  ……

  妖兔喝饱人血后,开始思念肉味,可惜再折身回去的时候,发现那十几具尸体全部化作一滩灰烬,毛都没剩下。

  能在短时间内将这么一大滩尸体现场收拾干净,并天衣无缝,真是人类所为?

  妖兔暗叹不爽,看见远处有人抬着华美的轿子赶来,忙逃走。

  此刻,他因吸食了人血后,觉得魔魂恢复了点,但是却饥肠辘辘,饿的头昏脑涨。

  人血只能淬炼魔魂,所以,真正吸食了人血的是魔魂,可兔子身也需要能量,它很饿,现有没什么吃食,游游逛逛的在田地里,竟看到一条幼蛇正垂在地面之上,许是饿的老眼昏花,不曾注意到幼蛇左右还有两条大腿,便一口咬住了幼蛇,准备吞下腹。

  奈何那人正出恭,被兔子咬住了寄生虫,哇呜一声大叫起来。

  ……

  凌罗在山洞内等了好一阵,不见唐隐回来,抻着脖子往外瞅。

  “啊啊啊——疼——”这时田地内有喊叫声传出。

  田地距离山洞不足两丈远,声音不大,却足以叫凌罗听清。

  凌罗还以为是唐隐遭遇不测,快步朝着田地方向奔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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