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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3章:闹市

小说:死对头比我美作者:长臂猿的夫人字数:4246更新时间 : 2020-05-02 23:26:01
  陈世安走后许久,蓝依都还站在原地,看看手里那张五千两的银票发愣。

  这可是五千两!

  蓝依觉得这银票有些烫手。

  纠结了大半夜,还是决定将那钱藏起来,等下次见了面再还给他。

  虽然两人定了亲,但是她还没真的嫁过去呢,收陈世安这么多钱不好。

  夜里没能好好睡觉,第二天自然就起晚了,蓝依起床的时候,两个兄长已经从祠堂里供奉回来了,正和蓝父一起在堂屋里摆起了供桌,要给土地爷和门神爷上香。

  蓝依探出头看了一眼,就转身去了厨房。

  蓝钦在门口喊:“小一起来没?”

  蓝依就又跑出来:“起了。”

  蓝钦就说:“过来帮忙贴对联。”

  蓝依转头找了一圈,没看见蓝晖:“大哥呢?”

  往年这贴春联不都是他们两兄弟的事吗?

  大过年的总不能还要去威义堂训练。

  蓝钦一边将春联摊在桌子上,拿了把小刷子细心的往上刷浆糊,他抬头看了看蓝依,语气不怎么好:“他去给陈家送年礼了。”

  蓝依走过去帮忙涂浆糊,听到这话震惊了:“不是吧?这一大早的......”

  她有些茫然的看了看天色,确实是一大早,这早雾才刚散,她也没有起很晚。

  怎么蓝晖就去陈家送年礼了?按道理不应当是男方家过来给他们送年礼吗?

  “咱们是不是搞反了?”蓝依问。

  蓝钦冷笑一声,说:“你是没见那陈家人,天没亮就将年礼送过来了,多的杂物间都放不下,没办法,娘只能将一部分挑出来,叫大哥趁早送回去了,不然堆屋里也碍事。”

  蓝依:“......”

  这除夕一大早的,不去祭祀神明请香还愿,竟然跑来蓝家送年礼,这陈家也真是特立独行的很。

  蓝钦一边贴春联一边说:“不过这陈家还算识相,知道早点过来,这算是表达对你的重视,让那些外人见到,对你也好。”

  蓝依点点头,她觉得陈世安竟然连五千两都愿意给她,就已经很重视她了。

  那可是五千两!

  吃年夜饭的时候,陈家的人又来了,依旧是陈世安,他总是亲自过来,总要带很多东西。

  这回他竟然直接带了一盅鸡汤。

  陈世安站在门口,将鸡汤递给蓝依,低声说:“这是我娘炖的,放了自酿的黄酒和北地的参片,我娘说这个好,补身子,你多喝些。”

  蓝依一言难尽的看着他,低声道:“你不用总送东西过来,我们家也没有合适的回礼,总这样不好。”

  陈世安闻言便笑了,说:“你我夫妻一体,说这些见外的话做什么?”

  蓝依:“......”

  这不是还没成亲呢么?

  蓝父从屋里出来,看见两人在门口低声说话,便走了过来,看着陈世安说:“世安来了?进来喝茶。”

  陈世安忙恭敬的说道:“不了叔,家里还等我,我就来给小一送点东西,这就回去了。”

  说完便跟蓝父告辞,临走前还背着蓝父,冲蓝依眨了眨眼。

  原本有些冷厉的面容被生动了许多。

  蓝依都忍不住被他逗笑了。

  仔细看来,陈世安的模样还是很引人瞩目的,也不知道以前自己怎么就会觉得他凶。

  蓝父见蓝印提着个食盒回来,眼里带着笑意,对陈世安更满意了些,他笑着说:“又送好吃的来了?”

  蓝依有些不好意思:“说是鸡汤。”

  蓝父点点头,说:“热了再喝。”

  蓝依摸了摸食盒里的汤盅,还是热的。

  陈世安回去后,路边见到有人卖灯笼,便又停了下来,想给自己媳妇挑一个。

  是的,他现在对蓝依喜欢的不知道如何是好,又不能时常见面,无法时刻表达自己的思念,于是他就想给她送东西。

  夜晚守岁过后,众人都已经歇下了,陈世安又跳了蓝家的天井,推开了小媳妇的房门。

  蓝依:“......”

  “你怎么又来了。”蓝依都无语了。

  陈世安笑着说:“过来陪你守岁。”

  蓝依:“可是过了呀,我和家人守过了。”

  时辰都过了,如今已经是大年初一,她都快困死了。

  陈世安将手里提着的冰莹玉透的小巧的灯笼提起来,放在她面前,低声说:“给你送个好玩的东西,喜欢不喜欢?”

  那是一个用冰霜做的小灯笼,名叫落霜灯,周身都是用透明的冰做的,上面有个圆形的洞口,可以将小油灯或者蜡烛放在里面。

  为了更加透亮冰莹,冰有些薄,必须放在屋外冻着才能保证不被融化。

  好看是真的好看,不实用也是真的不实用。

  买一个也贵的很。

  蓝依眼睛一亮,看着那落霜灯目不转睛。

  灯笼壁上还雕刻着雪花模样的图案,好看的很。

  “喜欢吗?陈世安又问。

  蓝依点点头:“喜欢。”

  陈世安便将灯笼递给她,蓝依毫不客气的接了过来,凑在跟前看的目不转睛。

  “这个落霜灯可真好看。”蓝依感叹的说:“亮晶晶的,跟天上的星星一样。”

  陈世安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眼神温和下来:“你若是喜欢,我明日再给你买几个,挂在你们后院里,你就有满院子的星星。”

  蓝依想了想,摇了摇头:“那就不珍贵了,喜欢的东西,一个就够了。”

  陈世安立即接口说:“喜欢的人也是吗?”

  蓝依一愣,将目光从落霜灯上移开,转到陈世安脸上看了几眼。

  暖光中,陈世安眉目俊朗,黑沉的眸光里仿佛盛满了星河。

  也不知道被触动了哪根神经,蓝依突然就心跳加速起来。

  她猛的收回目光,提着灯笼就往屋外跑。

  陈世安:“......”

  他想追又不敢,怕被蓝家人发现,毕竟他是从天井里跳进来的,若被未来的岳父大人知道了,还不得打断他的腿。

  陈世安便坐在蓝依的书桌前,翻看她桌上放着的书。

  蓝依脸红心跳的提着灯笼,悄悄打开后院的门,冷风猛的灌进来,她忘了穿外套了。

  但是现在的情况,她不知怎地,有些不好意思回去。

  便缩了缩脖子,将落霜灯提到后院水井旁边,看到水桶了还有水,便小心的将落霜灯大半部分都泡进了水里。

  随后又很快的提起来,落霜灯外围的水便很快结成了层薄冰,覆盖在原本的冰层上。

  她将落霜灯挂在院子的廊庑下,吹灭了里面的蜡烛。

  蓝依又去厨房倒了两杯热水,红着脸回了屋里,将其中一杯放在陈世安面前。

  陈世安放下手里的书,接过热水:“你这本书怎么是空白的?”

  陈世安指着桌上的《莽夫》问她。

  蓝依一看,僵硬的笑了下:“那个,是我买来准备抄书用对的。”

  陈世安点点头,又有些心疼的说:“喜欢什么书,直接买回来便是,或者让书肆的人抄写一份变成,何必自己费心抄写?手不疼么?”

  蓝依心想,抄书算什么,她还自己写书呢,这段时间闲着在家,她都写了两三本了。

  但是这事肯定不能叫陈家人知道的,不然他们肯定不愿意让她写,还会觉得她不正经,写些市井之流的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蓝依生硬的转移话题:“这么晚了,你不回去么?”

  陈世安两口喝掉了热水,站起身道:“是该走了,不然影响你休息。”

  蓝依打了个呵欠,她确实也困了。

  陈世安往门口走,蓝依便往旁边侧了侧身,给这个大块头让道。

  结果,陈世安在她跟前停了下来,他背对着桌上的小油灯,高大的黑影覆在蓝依身上,蓝依的眼前瞬间黑暗了下来。

  她抬头看站在跟前的陈世安,眼睛眨了眨。

  陈世安突然弯腰低头,脸越凑越近。

  蓝依慢慢瞪大了眼睛。

  就见陈世安温柔的看着她,在她额头亲了一口。

  蓝依呆在原地。

  震惊的看着陈世安。

  陈世安倒是淡定,虽然耳根通红,心里砰砰直跳,第一次亲小姑娘紧张的不行。

  但是他表面镇定,神情严肃。

  他伸手揉了揉蓝依的头发,说:“我走了,你早点休息。”

  说完,果然出门而去。

  蓝依愣愣的跟着他出门,便见他走到天井处,脚踩在厨房窗檐上借力,一个纵跃就上了屋顶,悄无声息的就跑了。

  真的跟夜猫一样。

  蓝依站在原地呆了好一会儿,才回了自己屋里,良久,伸手摸了摸额头,那温柔的触感仿佛还在。

  然后,她脸红红的又想,完了,自己该不会要生小孩了吧?

  她毕竟已经跟男人有肌肤之亲了啊!

  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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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逸的时间总是过的分外的快,眨眼就到了元宵,百花街上有灯节,大家都去赏灯了。

  陈世安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正大光明的来到蓝家,提出要带自己的未婚妻去赏灯。

  这事没人拒绝的了,哪个年轻人不是带着自己相好的出去?

  已经定亲的未婚夫妻出去逛个街赏个灯什么的,实在是太正常不过。

  而且经过上次流民的事之后,蓝依确实也很久没有出过门了。

  如今有陈世安陪着,倒是叫人安心许多。

  两人走在百花洲的夜市上,牵着手在人来人往的闹市里赏花看灯,倒是别有一番情趣。

  只是蓝依还是有些不习惯与他一起出来,更何况还牵着手。

  蓝依第一次牵着男人的手,脸红耳热的一晚上都没有降温。

  陈世安带她去琼浆台,结果还在那儿遇到了熟人。

  陈雅风和颜华林就坐在一边。

  颜华林还很客气的跟陈世安打招呼,称呼他为大哥:“大哥今日也出来赏灯?”

  陈世安点了点头,又看了看陈雅风,说:“早点回去,别在外面逗留太晚,不安全。”

  颜华林立即点头答应下来,随即又跟蓝依打招呼:“小一,好久不见,今后我可是要称呼你做大嫂了,真是没想到。”

  他一直将蓝依视作妹妹的,谁知道竟然会有这么一天,他这种心情,估计就蓝晖兄弟俩个能切身体会了。

  陈雅风闻言,嘴角一抽,毫不客气的冲蓝依翻了个白眼。

  蓝依也不示弱,“切”了一声以示回敬。

  陈世安以前不喜欢颜华林,毕竟蓝依有事没事就往画堂跑,他也是知道的,画堂里就颜华林人模人样的,他也知道。

  如今颜华林虽然跟自己妹妹定了亲,但男人三妻四妾实属正常,颜华林虽然家境一般,但养个妾还是没问题的。

  所以,他不能让蓝依与颜华林过多接触。

  于是陈世安转身拉着蓝依出门,对她低声说:“这里人太多了,我带你去吃鸿兴楼的招牌菜,那儿新出的一道烧鹅,味道绝佳,你肯定会喜欢。”

  蓝依对此没有意见,点了点头。

  自从跟了陈世安一起后,她仿佛对什么都不用上心了,不管做什么陈世安都想的周全,安排的明明白白的,她觉得还挺省心。

  两人到了鸿兴楼附近,前方的街道上突然就乱了起来。

  人来人群的闹市里,人群突然猛的四散开来。

  还有人在喊:“拦住他,偷东西了,拦住那个小贼。”

  众人怕被簸箕,立即四散而开。

  撞倒了许多人。

  一个衣衫破烂的男子怀里抱着个东西,拼命的从人群里挤出来,正往他们两人这边跑来。

  陈世安正犹豫着要不要出手,就见另有两个本地口音的人拿着扁担和棍子追了出来。

  边追还边喊道:“偷东西了,快帮忙拦住他!别让他跑了!”

  蓝依被陈世安护在身后,见到这一幕,蓦然震惊的瞪大了眼睛。

  这个情节实在是太熟悉了。

  书中也有些写这段。

  外来的流民在铺子里偷了一只烧鸡,被店里的伙计发现后追了上来。

  那流民本就生病,身体不好,又几日没有吃饭,来到镇子后就想偷东西吃,结果东西还没入口呢,就被伙计追死了。

  那流民在逃跑的过程中,跑的太急太猛,一口气没喘上来,突然就倒地不起了。

  而这个流民的死,一边引起本地人对外地人的排斥,认为他们的到来扰乱了原本安逸平静的小镇,一边又激起了流民们的反抗和厌世心理,官府不管他们,这里的人也厌恶他们;

  凭什么他们就要背井离乡来到此地,好不容易活下来却连口饭都吃不上,他们就活该饿死吗?

  到底是这个世道的错,还是这些人的错?与其窝在地沟里等死,还不如奋起反击,大不了同归于尽,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看谁更怂。

  蓝依仿佛见证了一个时势的开端。

  那个流民就在离她不远的地方,突然被东西绊倒,怀里的烧鸡飞了出去,落在地上,沾满了灰尘。

  那个流民眼睁睁的看着烧鸡的方向,眼睛瞪大,一动不动。

  蓝依突然后退了两步,呆呆的看着那个人躺在地上,连陈世安喊她都没有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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