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七言刀歌 > 第十一章 晨钟

第十一章 晨钟

小说:七言刀歌作者:斜刀字数:3603更新时间 : 2019-09-17 12:04:55
  
双双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子。
中州大陆幅员辽阔,天启立国后,按照地势划分为东麓、南疆、西蜀、北莽,四大疆域。
南疆地势一马平川,得天独厚,土地肥沃,水气丰泽,一向都有“天下粮仓”的美誉,也是天启国重要的经济枢纽。即便是当年十八路诸侯混战的年月,各方豪强考虑到日后一但得势,必定需要南疆这样一处银粮强援,填充国力,是以规划战事时,皆对南疆网开一面。
南疆“兵家必争且不争”的名声,由此传颂开来。
侥幸免于战火屠戮,使南疆得以在硝烟中喘息发展,也造就了南疆人不喜刀兵,朴实闲适的踏实性格。每日耕田捕鱼,养蚕织布,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便是他们生活的全部。
清水镇是南疆最边陲的小镇。
小镇山水合抱,偏居一隅,与世隔绝。有人说,小镇男人就像山,踏实肯干,勤劳沉默;小镇女人则像水,不争不抢,温柔恬静。所以,无论是小镇还是南疆,青山、绿水、女人,都久已闻名。
清水镇是典型的南疆水乡小镇。在这里,没有浓墨重彩的风土人情,也没有地破天险般的壮丽景色,有的只是绸缎般的精致素雅,和小桥流水人家里安逸闲适的意境。天光应景致,景致应人和,是以小镇女人久已形成喜着淡色衣衫的习惯,衣衫罗裙大多以清素月白为底,偶施淡粉、青翠、鹅黄等颜色点缀。打眼一瞧,就像三月的春风里,那一瓣将红未红的挑花;又像春雨过后,泥香芬芳的土石间,缓缓抽芽的翠绿青竹。
双双却是例外。
这位腰间常年悬佩一柄紫金鞘短剑的凤衔楼稚婢,从来只穿大红色的衣衫,连绣花鞋也一定是红的。
凤衔楼里那一十六名学艺稚婢,大多生得温柔娇弱,如此才能讨得男人欢心。经过常年训练,更是眼角含羞,我见犹怜。双双的眉宇间却有一股与风尘女子背道而驰的英气,从不会像其他稚婢那样一味迎合陪笑,喜怒哀乐,皆形于色,眼神更是清澈锐利,有如一柄抽刀断水的锋刃。
据一位曾教授过稚婢们礼仪的先生说,当时他因一言不慎,轻薄了某位稚婢,被双双狠狠瞪了一眼,立时木然当场,只觉脊背发寒。
凤衔楼规矩繁多,除了有十六间门房的后院外,稚婢们不得在楼内随意进出,更不允许外出。
双双又是例外。
这位凤衔楼十六间门房里唯一身怀武艺的稚婢,这些年来,不止一次捉弄喝醉酒想要对姐姐们用强的恩客,也不止一次因为馋嘴偷酒,醉倒在楼中的酒窖里。
最奇怪的是,一向以严苛出名的老板娘柳姿,对双双的种种行径,非但视若无睹,好像还欣然默许,任由她在楼中到处闲逛。有时,甚至会唤她到自己香闺中闭门长谈。
久而久之,凤衔楼里传出了闲话。有人说,柳大老板娘对双双甚为赏识,已将她视作下一任楼主的不二人选。也有人说,双双与柳大老板娘生得至少有七分相似,恐怕是这位美妇当年与什么人暗结的珠胎。
烟花之地的小话,大多传得有板有眼,像是那位始作俑者亲眼所见一般。不过,无论是衣钵传人,亦或是私生女,明眼人都看得出,双双的来历绝不寻常。至少,绝不会像十六门房里其他女孩子一样,只是个到了二八芳华,便要开门迎客的普通稚婢。
这一点,楼里一众老鸨龟奴心知肚明。
这位来历神秘,喜着红衣的凤衔楼稚婢,平日行径已不讨喜,偏又生了个风风火火的性子。所以,小镇居民时常能看见,她像是一道红色旋风,奔跑着穿街过巷,刮来掠去。
今日,双双又早早离开了凤衔楼,一手捏着豆沙包,一手攥着糖葫芦,沿着华琴街一路向西小跑。腰间紫金鞘短剑,随着她轻快的步履,上下起伏。
听人说,这几日镇上来了个草台班子,见天在东城门前表演,有胸口碎大石,蒙眼射飞刀,猴子钻火舞等江湖把式可看。还有一个穿红肚兜,负责讨赏的女孩子,模样很是讨喜,像个瓷娃娃。一张小嘴比抹了蜜还甜,常哄得那些喜欢孩子的老妪掏空荷包。
双双并不感兴趣,因为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路过青衣巷的时候,意外看见咸水巷那个姓秦的落魄老头,牵着那头他当做宝贝儿子的小毛驴,在王寡妇家门前转悠,不时从门缝里向内窥探。双双只觉好笑,忍不住出言调侃:“寡妇也是女人,哪有女人白天洗澡的?你若要看,等天黑再来。”
气得秦老头一句话没说,黑着脸就走了。
双双咧开嘴大笑,嘴里鼓鼓囊囊地含着一颗舔化了糖衣的糖葫芦。她不依不饶地跟着秦老头走了几步,遥遥拿话揶揄他,“老不羞,老不羞,偷看寡妇洗澡,也不怕被人撞见打断你三条老腿。”
直到秦老头羞愤转身,扬起烟枪,样装要打,她才哎呀叫了一声,嘻嘻哈哈地跑开了。
这时,小镇最西面的阿难寺,传来一声浑厚悠远的晨钟。
……
禅房简陋。
稀疏的朝阳透过雕花木门挥洒一地,也落在那个独坐蒲团的入定老僧身上。
老僧未老,不过中年。
只是常年青灯古佛,参禅清修,使得他青须早白,看上去仿佛已过花甲。
今日,天还没亮他便已经早早起来,特意换上了那件洗得发白,平日里不舍得拿出来穿的锦缎袈裟。
距离上次身披这件袈裟,已过去整整十五年。
他永远无法忘记,当年亲手杀死这里的主持,扯下这件袈裟,第一次披在自己身上的情景。就像袈裟上印染的血迹,这么多年过去了,却还是洗不干净。
入定老僧缓缓睁眼,眼中已看不见昔年的戾气。这些年来,他修身养性,参禅礼佛,尽量不去想那些世俗纷争,胸中未酬的壮志,也随时过境迁,逐渐化作云烟飘散。他甚至已十五年未曾碰过女人。有时候,连他自己也会产生一种错觉,自己好像真的变成了一个和尚。
他毕竟是个曾经吃惯酒肉,看惯生死的江湖豪客。于他而言,待在寺庙里,忍受这种寡淡无味的生活无异于坐牢。可他不敢走出小镇,近年来更是连庙门也很少踏出。
“贸然离开小镇,必遭杀身之祸”。
这句话,是“那个人”对他唯一的警告。十五年来,他对此笃信无疑。
所以他每次只能趁着天黑,戴上头巾,换上寻常庄稼汉的衣服,摸上功德箱里少得可怜的几枚铜钱,去镇上犄角旮旯里最不起眼的小酒馆开开荤腥。
每当呛口的劣酒滑入喉咙,他才能暂时忘却伪装,记起自己究竟是谁。
如今的天启国,表面上虽仍是三教一家,分庭鼎立的景象。可在朝为官,封候拜将者,多为儒教门生和兵家子弟。古往今来,中州的正统教派,又以道教为最,是以佛教的地位每况愈下,声荣渐微。
那些早在千百年前就已声名在外的宝寺古刹,自然不乏虔诚信徒的朝拜与供奉。可小镇这间名叫“阿难”的偏僻陋寺,年久失修,庙宇破败不说,偏又是个龙王不下雨,菩萨不显灵,门前可罗雀,求啥啥不灵的倒霉去处,长久以来被小镇居民视为邪刹淫祠。除了恪守传统,遵循祖例的老辈香客之外,几乎鲜有人来。是以一旬光景攒下的香油钱,还不够喝几顿荤酒的。
有时候机缘这东西,实在玄奥无比又妙不可言。
眼看阿难寺即将落到连饭量最小的年幼沙弥都养不活的地步,佛陀却突然开了眼。
前几日,从外乡来了个游方苦行僧,托钵立在山门前,一言不发。起初,老僧以为不过是个想骗口吃食的野和尚罢了,便要打发他走。不曾想,等到那苦行僧自报山门,老僧不由得两眼放光,只觉眼前哪里是个落拓和尚,简直是一锭金元宝,当下将其引入寺来,好生招待。
苦行僧来自西蜀悬空寺。
这世上没听过悬空寺大名的人已不多。
那可是个专出活佛罗汉,五州七海久已闻名的千年宝刹。据说,当年佛教尚未衰败之时,天启开国皇帝从东麓出发,历经三万九千里,步行来到悬空寺。后又三跪九叩,登上那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级山阶,只为聆听一声浅诵佛音。
如今活佛就在眼前,老僧又怎会放弃如此机遇。经过商议,实则是连哄带骗,来自素有“佛国”之称的西蜀悬空寺的年轻苦行僧,终于答应在小镇阿难寺讲经三日,普度众生。
讲经一事,对于自小修行正统佛学的悬空寺年轻苦行僧来说,无疑是修行路上一件不大不小的功德。对于半路出家的阿难寺老僧来说,却是眨眼可见,数不清的香油钱,简直就是一桩稳赚不赔的生意。
老僧在地方上终究有些声望。这些年来,他实在伪装得比和真尚还像和尚。所以,悬空寺活佛讲经的消息一出,小镇居民欢欣雀跃,纷纷表示会前来瞻仰佛容,聆听教诲,自然少不了添上一笔令人满意的香油钱。其实,他们也不知道自己在高兴些什么,只是觉得悬空寺的和尚就是比其他寺庙的和尚牛,就算悬空寺的和尚放个屁,他们也觉得是香的,他们也愿意凑上鼻子去闻。闻了屁不说,闻完后还心甘情愿地往外掏钱,好像听过悬空寺的和尚讲经,不管多么罪大恶极的人,都会立刻洗尽铅华,重新做人一般。
世人总说宗教信仰,其实宗教是宗教,信仰是信仰,不能相提并论。千百年来,二者之所以联系紧密,是因为其中包含了许多其他因素,比如金钱、观念和传统。
宗教与信仰的关系,就像和尚与酒肉,乍闻之下毫不相干,细细想来,却不难品出其中意味。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此次讲经,不只寻常百姓,小镇三族大户也相继送来拜贴,届时会派人到场,聊表诚意。老僧心下了然,“聊表诚意”不过是有钱人客气的说辞罢了,于他而言,这已不是天上掉几块馅饼的事,而是凭空一场金银甘霖,直接砸了他个盆满钵满的大喜事。
十五年来的漫长等待,已磨平了他的棱角,也打熬出他的耐性。事到如今,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还要等多久,十五年后会不会又是一个十五年。他实在已慢慢不报希望,甚至想过这辈子便会在阿难寺孤独终老。所以他从不会白日做梦般规划未来,只关心今日是否有肉祭肚,有酒润喉。
他本就是个没有明天的人。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bqg99.cc。顶点小说网手机版更新最快网址:m.bqg99.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