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荒岛好男人 > 第178章 救命食物

第178章 救命食物

小说:荒岛好男人作者:大黑羊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4-30 14:22:09
在这黑暗凄冷的石室里,余乐陪着田秋秋聊了半天的话儿,终于才感觉困意来袭,然后在相拥中一起睡了过去。

        等补足精神,一觉醒来时,已经过了七八个小时了。

        洞中无日月,也分不出早晚与昼夜,反正都是一样的黑。

        而余乐现在就是,睡足了就干活,干累了继续睡觉,直到能离开这里为止。

        睁眼时,他现自己的姿势,一整夜都没有变过。

        他自己脑袋,枕着背包。左手手臂,则给田秋秋垫着当枕头,并把她脑袋挽在自己的胸口上。

        而右手手掌,则仍然是覆盖在田秋秋那饱满的胸脯前,感受着那股温润的柔软。

        下身,一条大腿,则仅仅将她两条腿儿给夹在中间,尽最大可能地换取温暖。要说变化,唯一的变化就是,那昨晚睡着时还勃着的地方,顶在田秋秋臀部的地方,倒是消下去了。

        余乐手臂被田秋秋枕了一夜,十分酸麻,想抽出来活动一下。

        不料田秋秋也早醒了,他一动,立马就开口说话了:“乐乐哥,你醒啦?”

        “哦、嗯。你也醒那么早呀。”余乐尴尬地缩回那还捂在她胸口的手掌。

        “我也是刚醒。这一觉睡得还挺舒服呢,没感觉冷,你呢?”

        “我也挺舒服,不冷。”余乐顺嘴调戏了她一句:“原来抱着这么个大美人睡觉,真是挺暖和的,比空调都有用。”

        田秋秋嘻嘻直笑。

        然后就是打开手电,各自穿衣服。

        那些洗了的湿衣服,晾了一夜,对他们来说,睡觉的时候就叫作夜,虽然他们是中午一点多开始睡的觉,也没怎么干。

        这地道里,温度低,湿气重,空气还不流通,衣服能晾得干才怪。

        不过晾不干,也得穿,不然光着身子干不了活。

        那个地洞,昨天已经掘进去十多米了。现在他们最头疼的,不是挖土,而是运土。

        在一个狭窄仅能容一个人通过的地洞里,将挖出的石头与泥土,一点点搬走,那是最辛苦的。来来回回的爬,膝盖都磨掉皮了。

        为了省事,余乐连那个背包都用上了,倒了里面的物品,拿来装土,然后一整袋的倒着往外拖。

        如果不这么做的话,那些大块石头还能行,可以用手搬,一些碎土,则根本就弄不走。总不能用手捧出去吧?那么点儿,没捧到洞口,就撒完了。

        田秋秋一定要帮忙,余乐也就由着她了。多一个人干活,进度会快一些,毕竟都想尽快离开这个地方。

        此时余乐心里不仅对自己的生存感到忧虑。同时还担心着苏舞和6琳她们,不知道之前那一场大地震,她们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有没有出事。现在的生存条件又是怎样的,有没有困难等等。

        这些,余乐都急欲知道答案,不亲眼看见,始终无法安心。

        所以,他想离开这里的心情之迫切,也就可想而知了。

        余乐也好他妈后悔,早知道会遇上这种中彩票的衰事,他是打死都不会往山腹里面走的,以致落得现在这个被困地牢的田地。

        当时就算再怎么危险,也往外逃,与红毛鬼那班人正面杠,都好过现在。

        当然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很多事情,生了就是生了,不会以人的意志改变。既然不幸遇上,就只能接着,并尽努力去克服它。

        余乐把田秋秋安排在洞里挖土,他则负责运土。

        运土这活太难,换田秋秋做,她可吃不消。

        然而随时地洞越挖越深,他们的进度也越来越慢。

        主要是余乐运土的度赶不上了。运一趟来回的工夫,在逐渐增加,还非常之累人,他两条裤腿,这时都蹭破了。

        第一趟工,干了五个多小时,只挖进了五米不到。

        这时两人也都饿了,便返回去弄东西吃。

        田秋秋照样吃那些熟肉,而余乐,他则去打那几只地狼的主意。

        在甬道的另一端,其中的某条岔道上,有一窝地狼,昨天余乐找出路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了的。

        当时余乐没想到会缺食物,要吃生食,所以也就没多理会。

        余乐招呼上田秋秋,让她给照明,他们找去那个岔道,很容易就找着了那几只猎物。

        余乐没怕它们走,因为在这个封闭的地道里,它们也没路可去。

        一共三只,长着一身银白色的毛,个头跟黄鼠狼差不多大。

        这种地狼,又叫做雪虠,是一种可以生活在地底的动物,善打洞,以地鼠之类体型更小的动物为食。

        余乐把它们赶到一个角落,然后一只一只捕捉,捉住的,就拿绳子绑了腿,带回去。

        因为是吃生肉,要吃新鲜的,所以就没有一起都杀掉,余乐挑了一只个头最大的,其他两条,则仍然绑着,放在一边。

        趁刀子还干净,余乐就先递给了田秋秋,道:“你先去割块肉,一边吃去吧。这不用你帮忙了。”

        田秋秋应着,很快拿了熟肉,割出足够的份量,然后再把刀子还给余乐。

        余乐没有当着她的面宰杀,而是拎着地狼出了石室。

        因为接下来的举动,余乐怕她受不了会呕吐。

        余乐,他要喝这地狼的血!

        他把手中这只地狼脖子上的白毛捋了捋,然后用匕尖轻轻刺穿,鲜血从刀身流下来时,直接就张口去接,咕噜咕噜喝了好几口。

        温热的地狼血,能给他提供温度与补充能量,这是一种非常高效有用的救命食物。

        当然,并不好喝!又腥又苦!

        没办法的,想要在这恶劣的环境里生存下去,余乐就必须这样做,最大可能地利用一切对生存有用的东西,相对于保命,什么偏见与矫情,都得先放下来。

        记得外国有一档求生节目,主角叫做贝爷的,那里面的种种求生方式,喝尿吃毛毛虫什么的,让一般人看了根本受不了。

        其实当一个人真正要面对这种残酷环境的时候,往往比电视里拍得那些还要残酷得多。

        只不料,余乐在外面偷偷摸摸地喝地狼血,还是被田秋秋现了。

        她居然也偷偷跟了出来!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bqg99.cc。顶点小说网手机版更新最快网址:m.bqg99.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