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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愿

小说:风已起,雨未落作者:祭江流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5-23 16:44:35
“去日本?”我和程庚秋诧异道,但是嘴角勾起的弧度却骗不了她们。

        日本这个地方可以说是我一直都想去的地方,简直是我做梦都想去的地方。

        那里埋藏了我从小对武士的向往,和对武士道的崇敬。

        我听闻那里东京塔的顶端可以俯瞰整个京都的夜景,灯火阑珊。

        我听闻那里的樱花遍布每个街道,春天来到百花齐放,唯有樱花最为漂亮。

        我听闻那里有牛郎店,里面充满着女人们对世界,对家庭的抱怨,我想着我应该去倾听。

        我听闻那里的黑道是合法的,每次灾难都是当地的黑道开始救援,我想去认识一个黑道成员,在一栋大楼的顶端说着那栋楼埋藏着哪位“名人”的骨头。

        我想着,我曾经梦过。

        “你们的机票我已经买好了,下面是关于到了那边衣食住行的消费问题,我提议由大头买单!”妖笑着看着我们,特别是在我这里停顿了一下。

        众人面面相觑,最终目光落在我这个垂垂老矣的书生脸上。

        其实在很多年前我就在存钱,去旅游的钱,两个人。

        那个时候我想着总有一天我会带她看孙燕姿的演唱会,再去带她去看周杰伦的演唱会,最后有时间的话可以再看朴树的演唱会。

        那时候我就想着存钱,日子长了也就存的多了,时至如今也有了二十万左右,想着我们四个也是可以的了。

        ......

        我今天突然想翻出我的钱了,我存下的为了以后用到的钱。

        我没有存钱罐,因为我觉得存钱罐对于我来说是存不住钱的,所以我突发奇想把钱都存放在一本本老旧有些发黄的书里,我时常不翻书也许就会把这些钱给忘了吧,最初存钱的时候我是这么想的。

        时间真的会把一个人改的面目全非,中招过去了,就那么快,没有给我留一点时间。

        可庆的是等我考完了我体内潜伏多年的爱读书的细胞才开始爆发,是的,我突然就喜欢看书了。

        或许是出于空虚的原因,为了逃避真实分数的原因我每日里都在读书,就好像我一直读着书就可以改变已经决定结果的分数的变动。

        我庆幸我的理智还在,是在我在一本数学教科书里寻找到的一张平平的十元钱钞票。

        那时候我已经记不清为什么我的书里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一个鬼东西,揉着脑袋想了很久我才想起来原来是初二的时候存在书本里的旅行的钱,想到这里我的嘴角不由得扬起一抹笑意。

        我开始翻箱倒柜的寻找着我书,只是希望别被买了,这样的话那可就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终于,尽管我付出了极大的努力还是把我所有的书都给找到了,我坐在地上看着这些摞起来有一人多高的书,不禁感叹着自己的强大,我居然读了这么多的书!

        我擦了擦额头上劳动的汗水,再一想想书本里夹着的钱,看着周围乱七八糟的布置,顿时我体内的一股无名火顿时爆发!

        我要把钱找到之后整整齐齐的放在我的床边,等待随时翻阅,然后再把我这乱七八糟的屋子给收拾收拾!

        时间就像是可怜我苏某人故意放慢了一样,等我找到了所有的钱,我的身家的时候我看着那个乱七八糟的闹钟,为啥老爷我干了那么久你却只动了半个小时,我还想等正好都收拾完的时候顺便吃个午饭,岂不是美滋滋!

        “叮咚”不知道是谁发给了我一条信息,我慢悠悠的打开手机,只见“王八蛋”三个大字赫然出现在我的手机屏幕上。

        这是程庚秋最近的外号,“我刚刚把《龙族1》看完了。”

        我心想,可以啊程庚秋,终于听老子的推荐了!

        我给他回了一条信息:“怎么样有什么看法?”

        这本书《龙族》是一名被书迷亲切的称为“老贼”的一个喜欢拖更的优秀作家写的长篇小说,是我的一个发小推荐给我的。

        不知道为什么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总感觉以前,就像是上辈子看过一样,或者是经历过一样,所以我坚持的看了下去。

        我从主角路明非用四分之一拯救了诺诺,而老唐死开始看,中间经历了师兄挥泪斩龙女,到最后源氏兄弟互相残杀。

        我心里深深地痛恨老贼,为什么整个故事一定要是悲剧的呢?为什么不把主角当做是一条狗一样让他升级呢?为什么要让主角在磨难中甚至是当他自己无能为力却又想着拯救时只能和魔鬼做交易,而筹码却是他的四分之一生命。

        这一切的疑问都在后面的时间得到了解释,当一条败狗有一天也会挥斥方遒,手下掌握着能够毁灭世界的能力,无数的妹子为之倾倒,就连一直不看好他的学校也把他培养成衬衣里都有黄金支撑的时候,当他骑着摩托在高楼大厦之间穿梭,手持弯刀在所有人崇拜的目光下解决掉了一个超强敌人,风衣随着风猎猎作响的时候我懂了......

        一个人生来就是要有目的的,有的人希望家财万贯,有的人渴望权力,而我的目的只是认识一两个人,爱一个人。

        这么简单的东西在如今的我,高中还没有上的人来说是很简单的,是不过我又加了一个条件,让我爱的人,也爱我!

        就是这么简单,我握着手中的五百多块钱我的信心膨胀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无居然认为这五百块钱可以贿赂县高中的校长!

        我就像是一个痴人一样,在想着不切实际的梦。

        可是世界上确实需要一些痴人,我是,庚秋也是,妖也是,我们周围的人好像都是痴人,我们做着简单却不敢做的梦。

        我和程庚秋约好了下午一起说说话,说说他的看法,谈谈我的理论。

        我很开心,于是把那些钱都放在了书本里,重新的书本,我期待着下一次的找钱,只是不清楚下次我会翻出来多少钱。

        或许是一千,也或许是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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