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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诺茧化蝶

小说:风华趁今朝之长生迷梦作者:铭有瑕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5-26 06:01:17
白雾团团,笼罩住整个墙室,铁栏明明有间隙,却是半点都透不出去。

        何尝挚捂着展靖谙的脸,拉着她缩在角落,俩人靠在灰白色的墙壁之上,明明寒凉透骨,但萦绕在鼻间的毒气久久不散,逼得他们浑身发烫,呼吸困难,眼前滚动着五颜六色的诡异画面,意识也逐渐消逝了。

        没多久,俩人再也支撑不住,双双顺着墙壁,滑落倒地。

        浩然谷中,月凉如水。

        吴霁月于庭院之中练习枪法,月芒寒光,精妙绝伦。

        院中台阶上坐着方纵,他抱了一册书卷,乖乖巧巧的,静望着吴霁月,这位自小陪伴他的大哥哥,是父亲方猛最为得意的弟子,于他而言,不是亲哥,胜似亲哥。

        练了会儿,吴霁月坐在方纵身侧,瞅见书卷中夹着一份纸页,便抽出来佯装要看。这俩人胜似亲人兄弟,玩玩闹闹,不亦乐乎,眼下为了纸页,更要大打出手。但是并非相互拆招,倒是些男孩子间无赖的打法。

        终了,方纵抢不过吴霁月,摆手作罢。

        “大哥你要看便看,小弟得兴之作,倒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吴霁月微微一笑,拱手道:“承让,承让。”说完便趁着月色,默读一番。这是前几年的试题,是问何为君子,何为小人,应当如何选择。大多数人会选择引经据典,大大显其飞扬文采,刚正不阿的气节。而方纵并没有,他反而是举了当下一些实例,加以自己的想法与理解,时刻以理性分析全局,不偏颇不刻意,但谈到具体时,又极为动情,并非冰冷无心。实乃顶天立地之平凡血肉,无愧于心之侠士情义了。

        读罢,吴霁月心中激荡,文雅眸色中隐有明光,他赞许地揉了揉方纵的脑袋。

        “你小子可以啊,今年三甲之中,看来有个位置是属于你了。”

        方纵捂着脑袋,嘿嘿笑道:“大哥,每年参加考试的人多不胜数,更是能人辈出。现在说这话,可还太早了。”有些不好意思。

        吴霁月朗笑一声,一把搂住方纵的肩膀。

        “让大哥看看,你是谦虚了还是虚伪了?”

        兄弟俩嘻嘻哈哈一阵,闹作一团,欢腾不止。

        等闹够了,终于停歇下来,俩人抬首而望,月趋向圆,中秋十五已在眼前。

        方纵满心欢喜,双目映出皎洁月光。

        “大哥,也许我从来没说过,我最感谢的人,对我影响最大的,就是你。”

        吴霁月微微一愣,随即换上开玩笑的表情。

        “哦?竟然不是销愁居的公子季流明,也不是决魂门的毒师沈延歌?”

        说起季流明和沈延歌,方纵眉眼一弯,想起了诸多好笑之事,眉眼俱是无奈的笑意。

        “流明和延歌,明明都比我大,却一个比一个爱闹人。”

        方纵笑望着吴霁月,双目炯炯,比起之前,更多了些明亮的坚定。

        “他们都是我重要的朋友、兄弟,但是大哥,你不仅是我重要的大哥、朋友,还是我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一个引路人。”

        “引路人?”

        方纵站起身,转身面朝着吴霁月,那轮明月就在他头顶,罩出一片幽静清亮的光华。

        “我永远记得,我学的第一个字,是你教你我认的,我读的第一句诗,是你教我念的。”

        吴霁月眼眶微热,仰着头,静静看着站在月下的方纵,又见他转过身,背对自己,徐徐踱步。

        “如果没有大哥,我大概只会学着扎马步,学习昆仑一百零八枪,然后继承老头子的昆仑山庄,从方纵小镖头一步步磨炼,然后再变成,方纵老镖头,一辈子也就这样过去了。”

        说到此处,方纵又转过身,朝着吴霁月,笑得满满感激。

        “如果没有大哥,我恐怕永远不会接触诗书典籍,不会念书,不会知晓文人君子之道,不会想要考科举入朝为官,为晟朝、百姓献上一生。正是因为大哥,我自己有了另外的选择,是我自己喜欢的,我自己的选择,而不是老头子,或者任何一个人给我定下的。”

        方纵在吴霁月身前站定,俯身凑近,笑意盈盈,双眸闪闪,堪比月色。

        “若我真的高中三甲,金榜题名,到那天,我就摆一桌宴席,请所有亲朋好友都来聚聚,还要让流明带来最好的美酒。届时,大哥你一定要来,坐在桌上的主宾座位。”

        吴霁月愣了片刻。

        “这好像于理不合……”

        “管那些干嘛?”方纵笑吟吟的,伸手握拳,举到身前,用盛下月色的眼眸望着吴霁月,极是认真,“大哥,就一句话,你来不来?”

        你这小子!

        吴霁月垂眸微笑,复又抬眸,温润眸光中似有星点闪动。

        “好,我来。”

        月色既凉又亮,两个撞在一起的拳头真诚又滚烫。

        这是两只能握住长枪挥洒血汗,也能执笔挥斥方遒的手,掌心的茧因侠义而生,指尖的茧为天下而热。

        茫茫岁月,莽莽江湖,心念悠悠,心有所求。

        这样的茧,终有一日,会化蝶飞舞,无论盛夏抑或隆冬。

        兄弟俩并肩而立,方纵问道:“大哥,你才华学识并不在我之下,就从来没有入朝为官的想法吗?”

        吴霁月神色黯然,随即勉强笑道:“志不在此。”

        方纵担心是不是自家老头子给了太多压力,正要再行劝说,庭院闪进一个黑衣金纹的身影,正是沈延歌。

        见他抱着一叠书轻巧走来,方纵心里叹气,肯定又是要给他读顾西辞写的江湖悬疑惊悚故事书。

        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怕鬼的男人……

        哦不,明德山庄的楚夜阑小公子,倒是能与之相较,这俩在怕鬼上,可谓知音知己,半斤八两,彼此彼此,天生绝配……呸!

        吴霁月招呼了下沈延歌,接到一封信件,没交代一声,便匆匆忙忙离开了。

        只留下沈延歌与方纵站在原地。

        方纵还在不解:“大哥平时不这样啊,最近好像很有心事的样子……”突然手中一重,低头一瞧,好家伙儿,果然是顾西辞写的江湖悬疑,估计刚拆封没多久,可新了。这封面也做的够精致大气,打眼一瞧就知道,价格不菲,一定对得起这重量,嗯这分量。

        沈延歌拂袖而走,压根不用方纵指路,就径直去了方纵的房间,那叫一熟悉,那叫一习以为常,神态自若。

        刚走几步,又转过身来,凝视着方纵怀里的书,轻飘飘说道:“你抱稳了,那是我预定的珍藏版,有钱都买不到。”

        见沈延歌推门进了房间,方纵恨不得仰天长啸:你的暗恋还能再明目张胆些吗?能吗?你明目张胆的喜欢敢不敢直接传达给顾西辞?敢不敢?

        喜欢姑娘,也别折腾自己兄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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