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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卷繁华尽处是吾乡第六百七十八章相遇(一)

小说:将血作者:河边草字数:4006更新时间 : 2011-12-01 12:59:54
  第八卷繁华尽处是吾乡第六百七十八章相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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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风带着温润的水汽,拂过秦川大地,将生机再次唤醒,山野沟陌,被一片片嫩绿所覆盖

  从东向西通往长安,刚刚翻修过的宽敞的古道之上,行人渐多,道路两旁的阡陌之间,也能看见不少农人在翻整土地,播下种子,为一年的收获在奔波劳碌

  这里临近长安京师,道路之上旅人络绎不绝,有那长途跋涉而来的商人,也有那乘着车马,带着仆从女眷,游玩踏青的富贵人家,有那日渐频密的往来信使,各色人等,织出一幅欣欣向荣的春日往来图

  此时已是大秦咸宁四年初春,秦人从来没有过过这样平静的日子,西夏与大秦盟好,西北无事多年,东边的后周与大秦定下了长安之盟,在潼关外设下了商市,允许两国商人在此贸易,也渐渐让从潼关到长安的一段路上,多出许多形形色色的商队出来,沿路酒肆,茶肆,驿站,如雨后春笋般建了起来,不管商人地位如何,但商业的繁盛,终归是太平年景中一道标志式的风景

  而残暴的金人也已经消停了许多年,传闻金人和西夏还在打仗,而在北边,胡人世代居住的草原上,也在无休无止的厮杀着,让金人焦头烂额之余,再也无力西窥大秦一眼

  而占据了天府之国的大秦,却已经休养生息了好几年了,老天爷也是作美,这几年年景都还不错,税赋和劳役比起当年来,是不可同日而语,有人算了一算,比起和西夏人,金人打仗那会儿,税赋减的不多,但劳役却有天壤之别,几乎少了一半儿还要多,对于百姓来说,可谓是百年难遇的好年头,但对于彪悍善战的秦人来说,安静的日子好是好但却也太寂寞了些

  远远的,一支商队迤逦而来,田间的农人这几年大多已经司空见惯,都说商人重利轻别离,看看这些往来风尘仆仆,贱买贵卖的商队就知道了,一去多半载,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谁要嫁了这样的人,可不是前世做了孽了?

  辛勤耕作的农人有着自己独特而又朴素的世界观,瞅着商队好奇归好奇,过后多半却要翻着白眼,跟自家后生娃子念叨上两句,以后老实做人,不然的话,长大了,就像这班商人子样,累死在旅途之上,没个人送终

  不过见到这支商队,沟陌中的农多却都睁大了眼珠子,将那丝若有若无的优越感抛了个干净,只剩下了浓浓的好奇以及无法抑制的震惊

  一眼望去,一条粗粗的黑线从大道上缓缓而来,骡马的嘶鸣声远远就听得清楚,到了近前,根本望不到队伍的尾巴,穿着各异的人物背着包袱,赶着车辆,缓缓过去,身体强壮,一身胡服劲装的商队护卫们或步行,或骑在高头大马上,悠闲的走在商队两侧

  人头涌涌,骡马喧天,直过了小半个时辰,才从大道上过去,最特异的是,队伍中间,还有些裹着皮袍子,带着毡帽头的胡人?

  直到整个队伍从眼前过去,再渐渐消失在视野之内,有些行人和田间耕作的农人才回过神儿来,不少人心里嘀咕,老天爷,这是哪国的使节到了?还是大富之家搬家?莫不成还真是商队不成?

  说起来,这几年与后周互市,商人往来到也不少,但和与胡人交易不同,两边地域性差异实在不大,所以能够交易的东西也就不多,最大宗的其实只有两样,一个就是中原产的瓷器,精致之处实非秦川可比,第二样却是蜀锦,蜀锦在唐时便已闻名天下,大秦平蜀之后,这蜀锦也就成了大秦宫中的贡品,拿来与后周交易,到也不吃亏

  至于战马,盐茶,粮食等物,却是两国谁也不愿拿出来的东西了,加之瓜果什么的保存不易,是成不了其中主流

  所以说,这商人往来其间,赚的也只是些辛苦钱,成规模的商队也就少有出现,今日这么大的一支商队行在道路之上,确实也是头一次,不怪见到这一幕的人们震惊不已

  车马粼粼,直向长安

  “主人,刘掌柜说了,只能送咱们到这里了,此处离长安只有十几里但已经谈妥,给咱们留下十车皮货,一车药材,还有点生丝,瓷器,有些少,但咱们的金银只够买下这些,您”

  遮盖的严严实实的厢车中传出银铃般悦耳的声音,地道的草原胡语,“天神保佑,终于到了这里,让你打听的事情都打听到了吗?”

  “一路上已经打听了一些,只是没敢仔细问,汉人忌讳多直到临近这里,才少了顾忌听说前些年,金国人派了些勇士来刺杀贵人,所以这些年往来的商人盘查的很严,谁也不敢多说什么

  只是到了现在,才算松了些,不然咱们到不了这里的,小人又打听了一下那位贵人的消息,据他们说,贵人已经是汉人中有数的大官儿了,就住在他们的都城里,应该好找的很”

  车厢中传来微不可闻的轻喟,但随即,车厢中传出年轻人沉厚的声音,“姑姑,我们踏过高山大河寻到这里,身边忠心的勇士也只剩下这几个会帮我们吗?”

  “不颜惜班,你要记住,哥哥死了,你就是我汪古部的汗王,即便只剩下你一个人,只要你身上还流着圣狼的血脉,就不能让我们忠勇的武士的鲜血白流,将来总有一天,要让背弃盟誓的人品尝到复仇的火焰,让那些使用阴谋诡计的人流们肮脏的血液,让那些手染圣狼子孙鲜血的人失去头颅,永远看不到白天和黑夜”

  “不颜惜班,你要记得,我们来到这里,不是来祈求怜悯,而是来寻求朋友的帮助,早晚有一天,对我们心怀善意的将得到丰厚的回报以及圣狼子孙的忠诚,昂起你的头,你的父汗在天上正看着你,记住,不要让你的父汗蒙羞”

  “是的,姑姑,我都记住了”

  “哼,以后女人的话,你可以听,但不要让你的心被女人所左右,汪古部的大汗,行的是天神的意志,他的战场在马背上,而不是在女人的怀里或是女人的身后即便这个人是你的姑姑再姑姑也许陪不了你多少日子了”

  “姑姑”

  “不颜惜班,你知道姑姑今年多大了吗?在这个年纪上,汪古部的女人早已经进了人家的帐篷如果他答应帮助我们,姑姑会留下来,将汪古部和他连结在一起,可能的话,你也会娶到我们的女儿但如果他已经忘记了我们,不愿意那姑姑就陪你回去,圣狼的子孙,死也要死在生我养我的草原上才行”从激烈怨毒到满怀惆怅和希望,这样转折在几句话当中便清晰的展示了出来,满满的皆是草原人粗犷而又豪迈的风格

  车厢的帘子刷的一声挑开,健壮的少年微红着眼睛,带着长途跋涉以及满怀心事的憔悴与愤懑,敏捷的跳了下来,大声吩咐着,“找个地方歇一晚,明天进城”

  汉人向导引着车队驶向驿站,而健壮高大的汪古部少年却瞅着远方那庞然大物猛的愣住了,长安汉人的都城天神啊,竟然这么大

  清晨的薄雾渐渐散去,天阳肆无忌惮的展现出自己圆滚滚的身姿,将温暖的春光洒向大地,车队在晨光中驶出驿站,在驿卒好奇以及满足的目光中,这些身体强壮,穿着特异,高颧深目,眼睛中还带着隐隐蓝色的胡人,驱赶着骡马,奔向了长安

  突厥人的后裔,在几百年之后,再一次出现在千古神都面前,但这一次,他们既没有手握弯刀,也没有带着谄媚的笑,他们的心里,只有复仇的火焰在烈烈燃烧蒸腾

  宽敞的官道上,一行人相对而来,骑着高头大马的护卫,一身劲装,腰中带刀,背上挎弓,满查箭簇的箭壶在马鞍一侧晃动着

  队伍也不算小,但却没打什么旗帜,队伍中间的车厢中,不时传来女子温软的笑声,如果从离的足够近,还能闻得见酒水以及菜肴的香气,如果是长安附近的百姓见了,一瞧便知,这又是长安中哪家府上贵人带着女眷来游玩踏青了,如果足够幸运,还能一睹贵人府中女眷的大胆穿着和那诱人的风情的

  此为长安胜景之一,个中佳话,数也数不过来的

  宽敞的车厢中,王仲坤穿着一身柔软的绸缎便服,舒服惬意的斜倚在榻上,因酒色过度略显青白的一张脸上,却也五官端正,可谓是相貌堂堂,只是眼角眉梢难以遮掩的轻浮之气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有些邪气罢了

  旁边桥怯怯偎依着的则是他正宠着的第八房小妾,素手芊芊,捧着酒僎,小心翼翼的不时凑到他的唇边,让他小口浅酌,一个俏丽的小丫头正蹲坐在他脚下,给他细致的揉着小腿,让车厢中满满皆是旖旎春色

  他的对面,却也据坐一人,年纪较王仲坤也小上一些,也就二十左右岁数,身上穿的看上去远不如王仲坤华贵,好像只随随便便套了一身素色衣物,足下蹬着胡靴,简简单单,利利落落,只腰间钩环之上,挂了只晶莹剔透的玉佩,识货的只要一瞧,就能看出此物非是凡品,价值千金也说不定的,标准的内敛世家子打扮

  年轻人很强壮,带着几分彪悍之气,这在长安世家子当中也再正常不过,只是那一身沉稳的气势却很是惹眼,非是平常世家子可比,两个小丫鬟跪坐在那里,小心翼翼的不时给他添酒,但却不敢稍微靠近他分毫,要知道二公子交游广阔,但能在二公子面前无所拘束,而在气势上,又能隐隐压住二公子一头的,这几年还真是少见,她们自然不敢怠慢

  “折二哥,如此大好时光,怎就绷着一张脸,要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来,饮胜”

  明明年纪比人家大,但一声折二哥叫的却是没有一丝滞碍,但那年轻人却瞅了他一眼,浓黑的双眉为不可见的蹙了蹙,随即便微笑着端起酒僎,微微示意,一仰头,便送入了

  王仲坤也是一饮而尽,呼了一声痛快,眸中微光闪动,却是笑道:“折二哥此次回京述职,可是已经定了去处?若有小弟能略尽绵薄之处,尽管开口,千万别跟小弟客气则个,小弟虽然不才,没什么本事,但毕竟有个好父亲不是?”

  这些话听上去自谦的有些过了头,怎么听都带着自嘲的味道,但在他嘴里说来,却直爽中透着亲近,身段放在再低,也让人生不出一点鄙薄之意来,那一直没怎么言语的年轻人心里也是不得不有些佩服,王大将军这个儿子,虽然纨绔了些,也已在温柔乡中养的有些废了,但却也不无可取之处

  的一月,阿草也快到生日了,求些,当做生日礼物,呵呵,好不好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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